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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究竟该不该要?
2023/5/16 8:46:03

——从三个典型案例中看结婚要彩礼的危害

桦川县老科协政法分会 刘绍杰

彩礼,是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一方给予另一种方的礼金(聘金)或礼物(聘礼)。自古以来我国很多地区就流行这样一种婚姻习俗。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了《婚姻法》,其中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此后三十多年中,包办买卖婚姻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的陋习有了很大的改善,人们逐渐树立了婚姻自主、婚姻自由、以感情为基础的良好婚姻观念,尤其在城市基本杜绝了婚前要彩礼的现象。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悄然的发生着变化,借婚姻索要彩礼的习俗再次卷土重来,彩礼的价码也在不断的攀升,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结婚不仅要礼金,还要有房、有车、有三金,尤其在农村,这种结婚要彩礼的风气日趋盛行。如今的女孩子到了适婚年龄,高、富、帅的多金男成了抢手货。然而大多数的家庭虽然在党的好政策和自身的多年奋斗下已经脱贫奔小康,但面对结婚要有房、有车、有三金、有彩礼的状况还是难以承受,很多家庭不仅要花光多年的积蓄,还要背负外债,重新回到贫困行列。

案例一:齐某夫妇在农村承包了几十亩地种稻田,每年收入颇丰。家中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聪明好学,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毕业后留在省城工作,后与同一单位的女孩相恋,结婚时女方家要求在省城买房买车,并要彩礼十万元,父母一一满足。二儿子因不爱学习,读到初中毕业就辍学了。父母本打算把二儿子留在身边,一来家里已经为他盖好了新房,二来晚年也好有人照顾。可是二儿子不愿留在农村,执意外出打工,一年后也处了女朋友,谈婚论嫁时女方提出按大哥的标准在城里买房买车及彩礼十万元。父母为了给大儿子结婚已用去了大半积蓄,无奈只好四处借钱,结果二老负债累累,到了六十多岁还在为还债而辛勤劳作。

案例二:家住偏远山区的男青年吴某已经三十多岁了仍未婚。在外打工期间结识了一女青年,两人相处半年后准备结婚。女方家提出要在城里买房并要彩礼十八万元。吴某自知家境贫寒无力满足女方家的要求,但想到自己已经三十多岁了好不容易处了对象,如果因为没有钱而错过了这桩婚姻,今后恐怕就要打光棍了。为了结婚成家他最终决定挺而走险抢劫金店,结果婚没结成反而啷当入狱。

案例三:二十二岁的小英天生丽质且乖巧懂事,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因为幼年丧父,母亲含辛茹苦将她和哥哥养大,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很艰辛,憨厚的哥哥二十六岁了还没成家。后来经人介绍,邻村的一位姑娘愿意嫁给哥哥,但按当地习俗要彩礼十六万八千元,母亲无奈就转向小英的男朋友要这笔彩礼。可小英的男朋友父亲残疾,母亲常年有病也无力承担这么大数额的彩礼,于是小英母亲放出话来:谁能拿二十万元彩礼谁就将小英娶走,最终小英含泪与男友分手,嫁给了垂涎已久的村长儿子。婚后村长儿子稍不如意就对小英实施家暴,小英提出离婚,村长儿子不仅不同意还嚣张的说: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想离婚没门!

要走你先把二十万元加利息一分不少地还给我你再滚!小英终日以泪洗面,最后走投无路喝下农药自杀了。

上述三个案例虽是个案,但可窥见一斑,足以看出借婚姻索要彩礼的危害。要彩礼不仅导致一些家庭再次返贫,增加了家庭矛盾,成为婚姻家庭不稳定因素,也滋生了一些青年人不劳而获的恶习,甚至使一些人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美好的婚姻应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如果掺杂了太多的金钱因素,婚姻就变味了。因此要摒弃婚姻要彩礼的陋习,倡导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婚前究竟该不该要彩礼?答案自然不言而喻。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