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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科协工作的意见
2015/9/17 14:34:44

 

佳办发20132

 

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科协工作的意见

 

20131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以及黑办发20123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全市各级老科协技术工作者协会组织和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深刻认识加强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强调指出,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进一步发挥好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对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经济科技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老科协是组织推动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的重要社团组织,是党和政府团结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科技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参谋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老科技工作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宝贵人才资源,老科协工作是科技工作、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老科协工作是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战略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老科协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全市老科协事业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

二、充分发挥老科协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老科协的“智囊团”和“参谋部”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鼓励和支持老科协围绕促进科技进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等重大问题确定课题项目,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围绕经济科技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建设等问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要努力为老科协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活动提供必要支持,认真做好沟通协调、咨询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成果可给予适当的嘉奖,以调动广大老科技工作者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老科协在提供科技服务、促进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鼓励和支持老科协组建老专家科技服务团组,深入乡村传授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培养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普及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深入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科技成果推介,深入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四技”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老科协积极参与我市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为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发展献计出力做贡献。

充分发挥老科协在开展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科技素质中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鼓励和支持老科协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科普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传播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积极参与科协以及科技和宣传等部门组织的三下乡科普日科技周,以老科协科学报告团为依托,认真开展“万名科技专家讲”科普活动,不断拓展科普领域,增强公众科技素质。要把老科协的科普活动纳入到本级科普工作计划之中,对老科协科学报告团开展活动给予必要支持,做到科普资源共用共享。

充分发挥老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老科协听取和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场需求和老科技工作者的意愿,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拓宽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的渠道;坚持开展为离退休科技工作者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办好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关心老科技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围绕“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广泛宣传老科技工作者余热生辉、创业创新创优的先进典型事迹,为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兴办科技经济实体、创办咨询服务机构等,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费用,精简手续,给予必要的扶持。

三、 进一步加强老科协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老科协组织体系建设。有组织无活动的老科协组织,要从配强班子、配齐人员、完善组织体系入手抓紧开展工作。离退休科技人员较多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要设置老科协组织。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基础较好、离退休科技人员较为集中的乡(镇)可以设置老科协组织。力争5年之内,在全市离退休科技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和单位普遍建立起老科协组织。

进一步加强老科协行业组织管理。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独立设置的老科协组织,作为市老科协的团体会员,由市老科协直属联系管理。双重管理单位建立的老科协组织,可分别作为两个上级单位老科协组织的团体会员。县(市)区老科协组织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施行。

进一步加强各级老科协领导班子建设。各级老科协会长要由同级退休的年龄适宜、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和影响力强的领导同志担任。常务副会长要由联系广泛、热心老科协事业的同级或中层部门退休的领导同志担任。秘书长原则上要由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强、相对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或由副会长兼任。

四、 切实加强对老科协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老科协工作。党委要明确1名常委、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老科协工作,听取老科协工作汇报,检查指导老科协工作,切实为老科协解决办公场所、活动经费、专职工作人员等实际困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老科协开展的调查研究、科普宣传、科技咨询以及深入企业和乡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等给予经费等方面的积极支持,以保证老科协工作深入开展和应有的成效。涉及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的决策或讨论研究重要经济技术等问题,需要时可请老科技人员参加。对参与科技项目调研论证、科技攻关等活动的老科技人员以及老科协驻会人员,除正常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外,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安排,给予合理报酬和补贴。继续发挥作用的离退休科技人员应同在职人员一样,参加各级劳模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相关奖项的评选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