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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倡议书
2021/8/16 9:05:01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立足本职岗位,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做到“文明我先行”。在此,特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动员,争当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现代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带头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知识,主动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呼吁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引领时代新风尚,影响和带动身边人争当文明有礼佳木斯人。

  二、迅速行动,争当文明创建的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工作和任务中,率先垂范、勇于担责、敢于攻坚,切实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无私奉献,争当志愿服务的推动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创城任务安排,带头参加各类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深入社区、走近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知识、送技能、送温暖,打造党员志愿服务品牌,让党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高高飘扬。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次创建,就是一轮提升。参与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使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积极主动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为把我市建设成为舒朗大气、宜居宜业、活力时尚、文明健康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