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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始申报 将优先给予重点培育扶持
2020/11/13 9:08:31

为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依据《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试行)》,黑龙江省工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产业选择专业化、经营管理精细化、产品和服务特色化、技术或经营模式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启动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各市(地)企业可联系属地工信部门申报,省工信厅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和任一专项条件


  据介绍,申报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两项基本条件和任一专项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规模效益和重点领域。规模效益要求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原则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发展前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重点领域要求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黑龙江省工业强省规划(2019-2025年)》确定的发展重点,或属于国家和黑龙江省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


  专项条件对企业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均有要求。


  专业化要求企业专注核心业务,专业化生产、服务能力和协作配套能力突出,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企业走产业专业化道路,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及以上,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并成为强者,产业升级能力强、成长性好,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不低于50。


  精细化要求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等。


  特色化要求企业在市场定位、功能定位上具有明显特色。包括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工艺技术的可持续性和可传承性,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工业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品牌具备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新颖化要求企业在产品、技术、工艺和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拥有填补黑龙江省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等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并在生产中广泛应用。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且满足拥有至少1项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条件。


入选企业有效期3年 发生失信等情况取消资格


  企业须如实填报和提供申报材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尚未取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取消其称号,并3年内不得申报。如企业近3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遴选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省工信厅成立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并按程序由省工信厅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公布企业名单。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


入选企业将获优惠政策优先推荐、科研、融资等培育扶持


  据介绍,公布确定的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重点培育扶持。包括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智慧赋能,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数字化服务商合作的绿色通道,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便利条件;推荐金融、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参加专业展会,发展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开展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个性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