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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老科协关于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表彰的通知
2017/3/30 8:40:53

佳老科协发[2017]2

 

各县(市)、区老科协、市直各分会:

为鼓励全市各级老科协单位及会员在2016年度的工作,市老科协决定对2016年度工作表现突出,市老科协开展活动积极组织的单位及工作先进的个人进行表彰。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奖

按县(市)、区、市直分会三大块,评选三个先进集体单位。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二、“三项活动”优秀组织奖

根据《七月颂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情怀》三项活动的组织情况,评出三个优秀组织奖。由三项活动的评委会选出。

三、先进个人奖

1、每个县(市)评出两名先进个人。

2、每个区评出一名先进个人

3、市老科协工商分会、农业分会、人文分会各评出一名先进个人。

要求各单位根据上述名额填写佳木斯市老科协2016年先进个人推荐表,于41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市老科协办公室。

2016年度获得省以上奖项的不再本次评选范围内。

附:先进个人推荐表

 

佳木斯老科协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