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老科协发[2017]2号
各县(市)、区老科协、市直各分会:
为鼓励全市各级老科协单位及会员在2016年度的工作,市老科协决定对2016年度工作表现突出,市老科协开展活动积极组织的单位及工作先进的个人进行表彰。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奖
按县(市)、区、市直分会三大块,评选三个先进集体单位。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二、“三项活动”优秀组织奖
根据《七月颂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情怀》三项活动的组织情况,评出三个优秀组织奖。由三项活动的评委会选出。
三、先进个人奖
1、每个县(市)评出两名先进个人。
2、每个区评出一名先进个人
3、市老科协工商分会、农业分会、人文分会各评出一名先进个人。
要求各单位根据上述名额填写佳木斯市老科协2016年先进个人推荐表,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市老科协办公室。
2016年度获得省以上奖项的不再本次评选范围内。
附:先进个人推荐表
 
佳木斯老科协技术工作者协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