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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配套改革 打破制度瓶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2017/12/13 9:43:20

----富锦市农业供给侧改革与实践的启示

 

杨德林

 

富锦市位于三江平原腹地,市域面积占三江平原面积的十三分之一;市属耕地570万亩,农民人均耕地20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土壤有机制平均含量5.2,远高于全国一级耕地标准。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获得12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有“全国水稻第一县”、“中国大豆之乡”、“中国东比大米之乡”美誉。2016年,粮食总产达到47亿斤,粮食总产跃居黑龙江省第一位,粮食商品率连续多年超过90,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国农业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合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进步,农业生产力正朝着组织化、规模化、科技化、农机化、水利化、信息化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趋势正逐步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挑战。一方面作为农业经济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保持长期不变;另一方面又要解放发展农业生产力,这就要求我们对农业的生产方式进行适度调整,农业改革势在必行。2013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作为全国农业农村改革试点,赋予了黑龙江省典型示范的责任和先行先试的机遇;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在顶层设计上,为农业农村改革指明方向;今年的《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把农业农村改革推向深入。富锦市作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区,始终坚持以改革为着力点,以创新为发力点,努力当好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先锋,为全省乃至全国农业农村改革趟路子,攒经验,通过“深化三项改革,完善一个链条”,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组织程度,降低农业风险,实现跨越发展。

一、明确权属三权分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农业生产力的规模化、组织化发展,要求将土地进行适度集中、规模经营,我们以落实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保护农民利益,规避市场风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释放农业发展活力。一是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创新规范机制。针对土地无序流转,纠纷多、金融部门放贷无抓手等突出问题,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镇村三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2015年又对平台功能进行扩展,将集体林地、草原、渔场、建设用地及宅基地逐一登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国有土地及矿藏在一个平台上交易。2016年将全市358.9万亩集体土地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对流转合同进行了及时登记备案与鉴证,为土地经营权贷款、动产抵押贷款,向金融部门出具相关手续,使农民“土地流转不出村,生产融资不出镇”。2016年,通过土地流转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信息3万余条,流转集体土地180万亩,占比50;为1.5万户农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鉴证,为土地规模经营、农民生产融资提供了规范、快捷的服务。二是推进土地确权发证,全新管理机制。土地确权登记和有序流转是保护农民利益和提高农业效率的制度性安排,全面完成了83.32平方公里,398个村屯,6万多宗地的村庄地籍调查工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387宗、发证率52;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56204宗地,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已经完成241个行政村实测任务,占比90,实测土地面积395万亩;正在对180个村220万亩耕地进行数据及核对,已制作60个村、78万亩耕地公示,为土地规模连片经营、入市融资打下了基础。三是成立土地仲裁法庭,创新管控机制。为更加有效地规范、调解和管控涉及土地的纠纷矛盾,成立了土地仲裁法庭和土地协调办公室,制定了《仲裁员办案规范》,《仲裁庭庭审程序》等规范仲裁工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开展调查、调解、协调,从“根”上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等问题,2016年受理、调查矛盾纠纷16起,有效保证了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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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业生产方式改革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成本高,妨碍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降低了农业竞争力。富锦市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序为目标,推进生产关系的适度改革,解决分散经营无法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的矛盾,着力提高耕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土地流转使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生产要素结合、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需要有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富锦市出台了《规模经营整村推进奖励办法》、《关于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土地流转、金融保险、农技服务等九个方面对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全力支持。各涉及扶持项目也都向土地流转度高,规模经营好的合作社倾斜,为中永村、东北等57家合作社提供场库棚建设、免息周转、补贴、育秧基地水电路配套等资金2380余万元。2016年,对信誉好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实行利率优惠,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5.5亿元。二是突出示范引领。以40家星级示范社和20个示范家庭农场为带动,引领合作社组织由服务型向企业化方向发展,由简单分红向风险共担转变。东北村水稻种植合作社2013年流转了423户,10858亩土地经营权,带地入社社员由最初的24户发展到2015年117户。2014年每亩收益978元,比直接流转的亩增收378元,比农户自种的土地亩节约成本40元;2016年合作社取消了保底分红,采取风险共担的方式,按入社土地面积比例,对年终的盈余按照不低于60的标准进行分配,亩均比保底分红增收80元。三是引入工商资本。以工商资本为引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速农业生产智能化、科技化、机械化进程,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金玛集团与5个水稻专业合作社签订5万亩水稻订单,专品种植绥梗14、绥粳4,由企业为合作社提供种子、资金、物质和技术指导,以每斤高于市场价格0.27元标准回收水稻,并按欧盟标准生产品牌大米,“无态国米”,面向全国中高端市场组织销售,促进社员增收300万元。象屿集团通过提供生产资金、农资农机、技术指导、综合服务等方式,与12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经营面积达到50万亩,以每斤高于市场价格0.02元的标准回收农产品,帮助基地实现节本增效1000余万元。锦程菌业有限公司引领11个水稻集中育秧基地发展食用菌,企业负责生产菌棒和保底回收销售产品,解决技术和市场问题,农民负责生产、管理等中间环节,进行全产业链式发展,2016年共生产800余万支菌棒,带动农民增收2000余万元。几年来,全市涌现出福祥村农机、东北村水稻、漂筏村玉米等一批机制健全、管理规范、运营有序、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171户,种养大户39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83户(其中,专业从事水稻生产的家庭农场17户,种植大户1060户,合作社468户),带动全市流转面积达到260万亩,规模经营面积的45.6和73.7,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

三、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深化金融保险服务改革

生产规模的扩大意味着投入规模的扩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既缺乏有效抵押物,又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使得融资难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瓶颈。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经济发展的难点在金融,希望也在金融。一是创新金融产品。以土地经营权、去产、粮食预期收益权为抵押物,积极拓展金融服务范围,扩大生产融资规模。支持邮储银行与佳木斯金成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融部门合作,开展动产抵押贷款登记服务;信用社制定了《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合作社大型农机具、流转土地经营权、粮食预期收益等动产为抵押标的物,开展动产抵押贷款服务,全市共投放涉农贷款16.19亿元。其中,土地经营权抵押、土地预期收益抵押、动产抵押等新型贷款13.47亿元,占比83。二是探索信用贷款。对合作社进行AAA级、AA级、A级和B级四级评定,对A级以上的给予贷款优先、额度优厚、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根据合作计生产周期和预计销售时间等条件,结合合作社信用等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贷款利率由9.15‰,优惠为8.73‰,有效降低合作社生产成本。三是互助保险试点。将国有投入、市级配套、农户自交保险费有机结合,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原则,在长安镇漂筏村成立天亿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成员包括7个经营主体,112户成员,投保面积2.4万亩,现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监管部门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通过在押贷款和农业保险上搞创新,完善融资服务,降低了农民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效率,推进了农村金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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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着力完善农业产业链条

农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是全产业链条的健康发展,需要龙头牵动、产业带动、市场拉动、效益驱动,需要纵向延伸产业链、价值链,通过完善服务,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一是做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是全省仅有的两个省级绿色食品产业园,2016年被省政策批准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实名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目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粮食、畜禽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推动富锦市由“金色大粮仓”向“绿色大厨房”转变。目前,共有象屿金谷农产品有限公司、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纯中纯饮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绿谷酒业有限公司、黑龙江锦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5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入驻,2016年实现产值38亿元,税收 1.85亿元,初步形成米、豆、肉、饮、酒、蔬六大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具有持续竞争力和产业支持力的农副产品加工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二是按照产业布局引进龙头,推动产业链融合。针对大宗农产品引龙头,近年来,富锦市水稻、玉米两大作物种植面积一直双双稳定在200万亩以上,富锦市瞄准省内外水稻、玉米深加工龙头,定点招商、跟踪招商,先后引进了锦稻集团60万吨水稻加工项目和象屿集团12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全部达产后,可消化掉全市50的水稻和90的玉米。针对高端农产品引龙头,富锦市位于三江平原核心区,土质肥沃、生态优良,全市耕地已全面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拥有250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适合面向高端市场生产优质品牌农产品。我们引进了金玛集团和中融华资有限公司。其中,金玛集团的金玛元态清香米、湿地清香米、农夫鲜米、元态国米等品牌大米全部销往国内高端市场,为我市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起到良好引导作用。针对特色农产品引龙头,在继续发展太平大蒜、华胜地瓜、沙岗马铃薯、茂盛小毛葱、长安晚西瓜等经济作物基础上,引进了绥化连科粉业,发展马铃薯精深加工;引进了锦城菌业有限公司,发展棚室香菇,促进育秧基地二次利用。一家大企业带动一条产业链,加速了产业发展进程。三是大力发展“互联网十农业”,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互联网十”已经深入到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正在改造农业领域的上中下游产业。发展标准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建成18个土壤肥力固定监测点,测上配方施肥面积超过400万亩,建成33个水稻病虫害实时测报点,基本实现水稻病虫害防控全覆盖;通过34个水稻智能催芽基地在为农民提供高质量芽种的同时,提升了农时标准;在科研所建成耕地地表经济,地下淋溶两个国家级监测点,为监测农业面积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发展信息农业,在长安镇永胜村现代农业水田万亩展示区建成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生产深度配合,通过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和专家系统,在使整个展示区实现智能化管理的同时,下传信息服务于全市农业生产,上传信息为上级部门指挥指导全市农业生产提供依据。发展电商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金玛集团、绿谷酒业、大华马铃薯合作社、振兴大豆合作社等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其中,金玛集团在天猫、善融商务2个交易平台分别开设网店,2016年已在网上销售精装“元态”国米800余吨,销售额700余万元,利润300余万元。四是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国有粮库改革,二龙山粮库与大连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现参股合作经营;佳粮集团与3家粮库、万里利达集团与5家粮库签订协议,完成经营机制改革。探索水管体系改革,借鉴2015年幸福灌区委托黑龙江禹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的成功经验,委托经营范围扩大至红旗、红卫两大灌溉管理站,全市新增江水灌溉面积2.5万亩,江水灌溉总面积超过22万亩。探索农村服务新途径,推进畜牧防疫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引入哈药集团售医技术服务中心,对动物防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组织农机农技专家与40个合作社和40个家庭农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点对点跟踪服务;组成统防统治志业植保队伍,整合全市24个大型农机合作社的植保机械,根据农时需要进行集中防治;支持龙科种业、广源种业与全市34个水稻催芽车间对接,为水田生产统一提供高标准芽种,辐射水田面积200万亩,占比87。通过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有效提高了农业整体竞争力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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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富锦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中进行了诸多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许多经验。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化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加速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把富锦从农业大市变成农业经济强市!

 

(作者系富锦市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