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不同类别村庄特点,合理确定整治目标和建设模式及标准,不层层加码和不搞“一刀切”,尊重村民意愿,调动村民参与家园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畅通政策渠道,注重征求村民和专家意见。然而,在实际推进这项任务中,仍存在着主观主义的倾向,在左右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着健康的方向推进。为此,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就此项工作如何避免主观主义,刍议相关建议,以求共识,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一、村庄道路整治标准成为村民热议的焦点
1、缺少调查研究而主观规划道路整治标准,遭到村民反对。调查得知,富锦市二龙山镇在村庄道路整治建设中,由于上级部门(市新农村办)事先缺少调查研究,对村情道路状况掌握不够精细,致使出台的道路整治标准在运行中产生了许多矛盾,镇政府干部在整治中遭到村民质疑和反对,村干部在做村民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抵触情绪很大,村民议论纷纷,使这项原本的一项惠民工程,因主观主义的设计推行而失去了意义。其村庄道路整治标准确定为“道路打板(白色路面)4.5米,两侧路肩各0.5米,两侧边沟各1米,两侧树床各3米,总共13.5米”。究其道路整治标准,不顾村庄实际,整治投入大,浪费资源。
2、“高大上”标准高不可攀,道路整治推进缓慢。按照市新农村办设计的整治标准,达不到整治标准不给打板的原则要求,造成一些村在整治推进中出现了很多矛盾。经调查,二龙山镇龙阳村260多户村民的院墙都扒了,为了取直好看,许多仓房也都拆了,有的接近屋檐下,村民对此议论意见很大。由于“高大上”标准脱离实际,致使全市在村庄道路整治上进展缓慢。经了解,多数镇村处于停滞状态。到目前,全市村庄整治都没有验收,半截子工程很多,而打板工程都没有运行,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局面。
3、受到村民抵制而变通标准,因地制宜缓和矛盾。经调查,在村庄道路整治标准难以运作情况下,一些村的道路标准得到改变,树床由3米宽改为2米或2.5米。这样就由13.5米宽的道路、边沟、树床标准,变为11.5米宽的道路、边沟、树床标准,减少2米或3米,缓解了整治过程中的尖锐矛盾。
二、避免主观主义的对策
众所周知,主观主义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而是从主观感情、愿望、意志出发,从经验或本本出发,采取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使主观和客观相分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表现为教条主义,有时表现为经验主义。围绕农村道路整治这一诸多矛盾的分析,笔者认为,要把握党中央、省及佳市的方案精神,严格落实因地制宜原则,尊重村庄历史道路形成及地域特点,不搞“一刀切”,且不能以“高大上”标准,一个模式硬套硬搬,来推进此项工作任务完成,造成村民不满意,不买账。本来是给百姓办好事,却惹得百姓有抵触,村官难落实,镇领导无招法,只得放挺。对此,提出以下解决的对策:
1、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确定整治标准。中央、省及佳市确定的原则已经十分清楚,为什么会出现高标准要求?13.5米的村庄道路是不是合适?需要各级领导在准确把握市情、县情、镇情、村情的基础上,把握村庄道路整治方向。分析认为,村庄道路打板4.5米,而道路两侧树床一边为3米,两侧就是6米,树床设计标准超过了6米,比村道都宽了,这样的设计,从绿化的角度考虑够宽余,但是需要大拆大建,涉及村民围墙、仓房等基础设施,需要投入整治资金,运作起来确实矛盾诸多,遭到村民反对。从村民生活条件来看,确实超出实际状况。标准是否合适合理?值得研究论证,市区的树床3米的也不多,一个村的道路规划标准这样规划是不符合实际的。不能因为坐在办公室里想当然做个规划就组织强行推进。笔者认为,在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下,村庄道路整治标准可考虑设计为:打板4.5米,两侧路肩各0.5米,两侧边沟各0.6米或1米,两侧树床各1.5米,总共10米”。这样的规划标准,根据一些村庄的实际情况,做一些宣传动员工作,会得到村民支持和理解。
2、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系统设计,合理测算投入。调查得知,富锦市需要对重点村进行道路整治,其他自然村先不考虑。由于每个镇重点村的数量不同、基础状况不同,因此,要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对各镇的重点村级道路进行研究评估,列出实施方案,对路肩、边沟、树床要做技术研究,采取修整的方案措施要因村而异,因地势走向进行科学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村级纵向道路和横向道路的方案施工设计,以及纵横向各条道路的设计方案,使设计的村庄条条道路有方案设计,有投入测算,切记不搞“一刀切”。通过合理测算,测定资金投入。对道路资金投入要做好财务统计,避免资金在整治中的浪费和无效投入。
3、必须抓住土地确权的资源潜力,巩固村级新增资源资本积累。2019年3月,富锦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清理合同、化解不良债务、新增资源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文〔2019〕2号),在贯彻落实中,对村民土地确权多余的土地资源,采取土地收费一亩地平均100元。各镇各村通过新增地源交费,增加了村级资金积累。这是一件长远的村级发展之源泉,需要各镇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有土地潜力的村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积累,为村级分担级次投入奠定基础。这里需要各镇村要对新增资源的收费进行科学管理管理,使之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源基础,切忌主观臆断,杜绝管控失误或损失。建议:一是研究办法。通过召开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制定本村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新增资源管理办法,村集体新增土地资源一律纳入机动地管理,原则上采取公开竞价发包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新增资源(小开荒地)也可采取分地类定价,谁经营谁优先承包的方式进行。二是建立发包机制。对新增资源(机动地)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发包,最长不得超过本届集体经济组织任期。承包费标准要通过召开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研究议定。三是新增资源(四荒)按照资源性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拿出具体方案,通过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承包年限、承包价格、缴费方式等,并报镇政府备案,村级也要备案。
4、必须搞好村庄树床绿化规划,充分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把植树绿化作为村庄道路整治的一部分,突出绿化的生态理念和经济理念。笔者建议利用好树床这块资源,结合地域环境,栽植各类果树,既有观赏绿化效果,又能产出经济效益,如果利用效果好,还可以通过采摘,发展村级休闲旅游,推动村级发展特色产业。
(作者系富锦市老科协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