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佳木斯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医药发展一系列政策的重要举措,《规划》充分借鉴和参照了《黑龙江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规划》即立足于我市现时情况又着眼于未来,对于将来我市中医药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性作用。
目前我市中医药发展有着良好的优势,有省东部地区最大的集医疗、科研、预防服务于一体的三甲中医医院,并配有东部地区唯一的标准化制剂室;桦南县紫苏享有“中国紫苏之乡”的盛誉;我市现有省级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县2个、中医药特色小镇3个、中草药种植专业村31个,种苗繁育基地13个、定制药园3个、示范展示园15个,中草药种植面积达到29万亩;我市有2家上市中药制药企业多多药业和葵花药业,还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我国最大的中药丸剂设备制造商和全球三大栓剂设备制造商之一的迪尔制药机械公司,这些都是我市中医药大力发展的良好基础。
这次《规划》的下发是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建立的“六区”“八中心”的奋斗目标,更是对建立省东部地区区域医疗中心起到推动作用。要紧紧抓住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在“十四五”时期内高质量发展我市中医药产业,积极推进中医药融合发展的态势,统筹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药材种植和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医药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及品牌化方向发展,为提升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目前《规划》文本共计十部分,一万四千多字,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总论,主要是《规划》回顾了我市发展基础和发展的形势。总体阐释了“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发展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上,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县域中医医院全覆盖;促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研发应用和健康服务等,建设具有我市道地特色品牌的中药材品种、中药产业园区及优势中药产品,中医药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亿元,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同时,展望了2035年远景目标。
第二板块为重点任务部分,包括八部分内容,分别从服务体系、医疗、人才、科研、产业、中医药+、文化、综合改革等八方面系统介绍了“十四五”时期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点任务与重大工程项目。
一是加快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从做强骨干中医医疗机构、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做全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做优中医门诊部和诊所等4个方面对中医药服务体系进行统筹布局,并设置“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重要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其他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二是推动高品质中医药服务供给。重点在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中医药康复能力、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等4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设置“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专栏,将中医药全面融入疾病诊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疫病防治全过程,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更优质、更惠民、更便民。
三是推动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聚焦关键环节,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高骨干人才培养能力,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中医药办学水平,打造一支梯度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四是提升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能力,强调挖掘龙江中医药宝库、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中药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协同高效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助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推动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中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建设、加大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做强中药产业链、加强流通能力建设4个方面推动中药产业发展,并设置“种苗研发及种植运储标准责任表”专栏,着力解决提升中药材质量标准化问题。
六是建立中医药融合发展态势,围绕“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休闲旅游、“中医药+”健康产品等4个方面进行阐述,促进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健康养老、休闲旅游、健康食品深度融合,跨界发展,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
七是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重点阐述大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中医药开放合作发展等3个方面,推动我市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国际影响力。
八是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通过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医保措施、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提升中医药法制化水平。
第三板块为第十部分,主要阐述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