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陈依男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集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汤原县根据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大力实施粮食产能提升攻坚行动,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实现新突破”工作任务,按照市、县老科协工作要求,就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广泛听取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所在乡镇、村负责人和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后形成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汤原县位于三江平原西部,小兴安岭东部,因汤旺河冲积平原而得名。东临口岸城市佳木斯,西连红松故乡伊春,南望古城依兰,北接乌金之都鹤岗,地貌特征为山地、丘陵、平原、洼地,大体构成“三山一水四分田,一草一路和庄园”的格局。县域总面积3420平方公里,下辖10个乡镇(4镇、6乡)、137个行政村,驻县2个国营农场(汤原农场、梧桐河农场)、1个省属监狱(香兰监狱)和1个省属森工林业局(鹤立林业局)。截至2023年末,总人口23万,有汉、朝鲜、满、回等20多个民族。区域内耕地面积259万亩,其中县属耕地面积168.58万亩,是全省水稻、玉米、大豆主产区,是中国北方粳稻优势生产区,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常年保持在20亿斤左右,2014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汤原县历史悠久,人文底蕴厚重,早在6000多年前就有人类活动,商周时期为古肃慎故地,境内有隋唐陶家湾古堡、辽金郎家津古城、元代桃温万户府等遗址,1994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一类革命老区。境内有松花江、汤旺河等大小河流30条,泡沼100余处,水资源开发潜力较大;特别是引汤灌区,是以汤旺河为灌溉水源的自流引水大型灌区,始建于1958年, 经过半个多世纪苦干实干,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2.5万亩,被誉为黑龙江的“红旗渠”。森林覆盖率39.6%,是全省生态环境最好的县份之一;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是国家AAAA级景区,被誉为“兴安明珠、三江翡翠”。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和工程进展情况,2011年开始高标准农田建设至今,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1年至2018年,机构改革前多个部门分头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在此阶段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9.94万亩。
2.第二阶段:2019年,机构改革后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1)2019年至2021年,建成17.76万亩,目前已通过了验收并投入使用。具体情况为: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85万亩。总投资10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0万元。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37万亩。总投资44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06万元。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54万亩。总投资16014.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04.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510万元。
(2)2022年至2024年,总建设面积26.14万亩,其中新建面积18.19万亩,改造提升面积7.95万亩。项目尚未竣工。具体情况为: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19万亩。总投资234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437万元。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7.95万亩。总投资7852.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56万元,县级配套604.59万元。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尚未下达。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建成高标准农田75.89万亩,占汤原县现有耕地面积168.58万亩的45%,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基础保障。
(三)主要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合作,形成建设合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汤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职能部门需密切配合,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共同目标,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及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有效推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开展。
2.合理规划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区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合理确定建设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依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合理确定建设区域,并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动态衔接,新建项目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安排与新建项目接壤区域,通过新建、改造提升两种方式,优先对两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结合坡耕地治理、侵蚀沟治理建设等工程措施,深入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用于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深翻深耕等提高地力措施的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农田排灌能力和农机作业能力,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出效率。
3.规范工程管理,严格项目监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对项目开展审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通过招标确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竣工验收服务,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再申请市级验收。对高标农田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单体工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有效认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单体建设质量,为验收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强化全程技术指导,开展常态化质量评估,核查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按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加强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
4.加强宣传与舆论监督。通过加强宣传,让农民和公众直观地了解高标准农田的优势和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引导各项目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并鼓励和支持媒体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整体推动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成效
汤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田间排灌配套渠系基本建立,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机械耕作条件大幅度改善,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一)经济效益
切实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通过项目实施,零散的田块得到合理归并,有效耕地面积增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深翻深耕等提高地力措施提升了耕地质量,生产成本节约,项目区农业产值增加。项目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农业机械化交通条件,改善田间附属设施配套状况,推进了规模化经营。加速了土地有序高效流转,提升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等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二)社会效益
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就业机会增加,解放了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情况,拓展了农民增收的途径,提高了农民的满意度。
(三)生态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生态环保,通过推广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生态农业技术,大大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农田防护建设,在改善农田防护能力、减少水土流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了农田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作,着力改善和维护了农业生态系统、土地生态环境的稳定,实现了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农田的生态效益。
三、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情况
2019年开始,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和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努力做到“建成一亩、管好一亩、见效一亩”。高标准农田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麦”的原则进行工程建后管护,目前,建后管护工作大多由村里负责。经了解,目前已建成的路、渠、沟、涵等全面配套设施,运行情况基本正常,项目大部分工程运行良好,畅通的沟渠、四通八达的机耕道路,整体上体现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的优越性,农民们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都非常满意。但从全县的情况来看,“重建轻管”的情况依然存在,路、渠、沟破损得不到及时维修,没有专人负责管理等。
四、存在的问题
1.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个别乡镇、村和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实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前期、项目施工进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遇阻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会占用一定的耕地并涉及耕地的权属调整,例如修建道路、渠道会占据部分耕地面积,农民对土地权属问题极为敏感,在具体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施工进度比较缓慢或项目变更调整较多的情况,这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较难攻克的难点之一。
2.对高标准农田管护意识有待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少则涉及几百亩、多则上千亩或数千亩土地,按照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规则进行土地平整后的高标准农田具有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各项基础设施都是经过统一的整体规划进行实施,并且达到提升项目综合效益的最终目的。但是,农村实施土地承包责任制,大部分农村土地都承包给各个家庭,虽然也有部分土地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程度并不高,多数耕地仍由农户单家独户耕作,承包田地的农民主要考虑的是自己家土地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配套设施带给自身的利益关系,在进行农田灌溉和排水时考虑的是适合自己的农作物和时间,而不会从全局出发对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施进行通盘考虑,致使高标准农田建设所修建的渠道、机耕道路等工程设施和防护设施工程受损,有的甚至是遭到人为破坏,一些农民甚至将灌溉工程的材料、零部件私自卸下带回家中。高标准农田现代经营模式与农村单家独户传统经营模式的冲突,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
3.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资金来源不足。以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项目建设投资标准不一、建设标准不一、建设内容不一,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各有侧重,当项目建设并验收完成后,项目都已将工程手续移交给了各项目乡镇,国家财政不再给予后续的资金投入,并不对其项目的后期管护费用提供额外资金的投入。
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后期管护主要由乡镇政府(市)负责管理和维护,在大多数项目区中乡镇财政较为紧张,大部分村集体的经济基础还较为薄弱,用于项目管理和维护没有专项资金,使管理和保护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难度增大。
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主体实际为村民委员会,过去一直强调谁受益、谁管护,这对于总的管护原则是对的,但如果管护工作全部由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工、经费由他们负担,从实践来看是不太可行的。经费落实困难等不足则显而易见,村委会在接收项目后,村集体无法获得相应的资金,造成项目后期的管护资金缺乏多种渠道的来源支撑,没有多余的资金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造成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沦为空谈,直接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的管护工作无法正常运行。个别项目区设施较陈旧,因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民管护意识不强等,使得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移交给当地政府后缺少管护,加上农田基础设施是公共财产,村民很少有足够的动力去自觉维护,少不了受到人为和自然的损坏,而高标准农田的工程量面广、点多,散布在项目区的农田中,发现问题并获得全面了解较难,项目区内部道路、水渠等得不到有效维护,致使部分工程建后不久就出现损毁,使农田工程不能使用到正常年限,降低了工程投资效益,不能长久发挥应有的效益。
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是项目高质量建成的保证,由于政府机构改革,2019年汤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原来的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4家单位,经过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农业农村局统一实施管理,原农田建设骨干管理人员流失,人员编制大量缩减,专业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监管工作捉襟见肘。
五、意见和建议
完善机制,做好建后管护工作。“三分建,七分管”,高标准农田管好、用好,才能发挥长久效益。
1.要加强对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项目资金所建农田基础设施的建后监管与考核力度,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地申报后续涉农项目的重要评审依据。在项目验收合格移交后,把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补贴机制和使用方法,确保项目工程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要发挥乡、镇、村管护高标准农田的主体作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督促项目镇、村、群众积极做好建后管护工作。
2.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明确管护主体,安排好管护资金,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管护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应该完善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将出台的政策措施一一落地,并且充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使得基础设施的管护真正进入一个合理状态,在建设之后能够长期服务于高标准农田,悉心养护,长久的可持续运行,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3.要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的宣传,不断增强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要以正面的引导为主,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户工作,并且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栏、群众会议、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的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的管护制度及意义,以此来增强广大农户的管护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明白并了解自己不但是项目的受益者,也是整个项目后期管护的中坚力量,基于这样的前提,才能充分的调动项目区内农户的积极性和责任管护意识,以此来增加他们的责任感,才能更好的管理好项目,使得项目能够长期有效的利用下去。
4.加强农田建管人员的培训以及充实建管队伍。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的推进及质量管理上不能完全依赖监理单位。这就需要组建一支专业的队伍来参与工程管理。一是在现有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技术骨干做好工作经验的“传帮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结合实践工作,培养充实的后备力量。二是申请招聘对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实践锻炼,培养能承担起相应工作的专业人才。三是适当考虑返聘原农田建设相关岗位技术骨干。通过组织定期培训、短期借调、长期返聘等形式充实农田建管队伍。
(作者系汤原县老科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