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解决的是“三农”问题,不仅仅是要解决农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数量如此庞大的农民福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现代化虽然一定要逐步减少在这个产业中就业的人口,但是如果这部分被减少的农业人口进不到城市的非农产业中,那么农民的就业问题就会成为巨大的社会问题,全面建成小康、基本现代化、现代化强国,可能都是不够格的。
 因此,对未来二三十年中国的农村发展予以更加高度的重视,就是要同时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这样才能给生活在农村的几亿农民带来更大的福祉。这至少包含了三方面大的要求。
 首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产业体系讲的是结构问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如何充分地、科学地、合理地利用好农业资源,使其各得其所,产生最大效率;
 二是如此众多的农产品被生产出来之后,如何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进入加工、流通等领域,同时这些领域也必须要发展。所以发展农业的产业体系,第一讲产业结构的优化,第二讲产业链的延长和价值链的增值。
 生产体系讲的是运用什么样的手段去从事生产。着重在于农业的科技进步,包括从良种培育到栽培、养殖技术的创新,到使用各种先进的农业技术装备,一直到加工营销的技术等,以此实现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的转型。目前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约为56、农业全程机械化率约65。
 经营体系讲的是如何让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实现优化组合,形成强大的生产能力,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行中。
 其次,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入世之后,我国逐步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对农业各种各样的支持和保护政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才逐步建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真正建立的时间不足20年,仍然缺乏经验,但是已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比如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十几年丰收就和国家的支持保护政策分不开。
 如果有心支持但方法不对,可能也会带来负面效应,所以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此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发达国家的补贴方式,因为要符合WTO规则中对农业支持保护的规则。所以正在进行的东北玉米定价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提出“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既要让市场发挥作用,又不能亏待农民。在这样的背景下怎么完善各种大宗农产品的定价机制、补贴政策、收储制度,这是未来农业发展非常重要的方面。
 第三,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会发生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现象,但是中国的国情是很难在短期内让大量的农民退出农业来实现土地的大规模经营,这需要条件和时间。
 第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只有在农业人口大规模转移之后才能水到渠成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第二,农业科技要有明显进步,更少的人种更多的地,要避免粗放经营就必须要有科技进步作基础;
 第三,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要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去帮着办。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形式让承包土地的农民,对于流转自家的承包地更加踏实、更有信心;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现代农业技术、经济服务,让各种各样的农业现代装备,更好地服务于小农户的生产。
 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应当先创造这三个条件,而不是简单地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要把改变中国农业分散的、粗放的经营方式这个过程放在大的历史背景下去审视,对此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