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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1/8/3 11:10:31

目前,国内多地陆续出现疫情反弹现象,疫情防控的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扎实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九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阳奉阴违。

  二、严禁弄虚作假和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工作信息。

  三、严禁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破坏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牟取私利、借机敛财等行为。

  五、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六、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布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七、严禁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八、严禁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九、严禁因私举办或参与大规模(10人以上)聚餐、聚集、聚会活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迅速将“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给每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