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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调研报告
2020/10/21 10:00:49

——桦川县老科协工业分会 李永山

一、基本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我县迅速反应、周密安排,研究解决复工复产相关问题,切实做好一手抓防疫不放松,一手抓经济不动摇。截至目前,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73户,复工率98.6,返岗2126人,返岗率98.5。

二、主要做法

1、制定政策,强化疫情防控指导。自复工复产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出台了《桦川县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人员、车辆、通行证、厂区”管理细则》及《驻企工作组职责》,从人员、车辆、厂区等多方面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有效指导,帮助企业在复工生产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在疫情放缓环境下,我县又相继出台了《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常态化管理相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驻企工作职责,做到防疫与工业经济“两手抓”。

2、组建机构,高位推进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王毅担任组长的桦川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复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运行保障组、核查监督组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有效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起草疫情期间出台的相关文件,协调各部门落实省市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要求,较好的完成了防控宣传工作。运行保障组收集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材料47份,协调乡镇、社区、公安局筛查返岗人员健康信息2152人,保障企业达到复工条件,员工健康上岗。核查监督组对全县所有复工复产企业检查20余次,监督指导“两个责任”落实,对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企业直接勒令整改。通过各组协调配合,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

3、援助物资,保障防疫储备充足。复工复产小组在疫情期间协调口罩4万只、84消毒液原液2吨,有效地缓解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压力,保障安全生产的同时,为企业降低成本支出。多方联系口罩生产企业、销售商,为企业搭建购买渠道,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全县开展驻企帮扶工作,驻企工作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消毒物资、口罩等问题 300 余次。

4、落实政策,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梳理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对接税务、市监、人社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桦川县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摘编》,印发500册宣传引导帮助企业对接复工复产政策知识。随后,出台了《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在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支持改造升级、稳岗就业、加强金融服务等12项政策方面给出明确指示,为复工复产提供政策保障。全县各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政策,税务部门为企业减免税金1015万元;人社部门为企业减免社保费811.7万元,稳岗就业补贴67万元;医保部门减收医疗保险费231.4万元;市监部门为企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250 万元,减免房屋租金56万元;金融部门为65家企业发放贷款1.97亿元,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复工复产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企业防控意识不足。面对疫情得到缓解,情绪放松懈怠,出现登记台账不规范,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信息不全等问题。二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面对经济低迷情况,帮助协调推进的措施不强,解决效果不明显。

四、几点建议

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常态化管理。按照《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常态化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与驻企工作组责任。加强人员管理不松懈,企业员工扫码持证进厂,严格遵守管理细则。重点关注外来人员,体温检测、龙江、行程双码检查通过后才能入厂。进场车辆需停留转指定区域,严禁厂区内随意停留。场所管理要保持,对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做好日常通风、定期消毒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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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做到政策“应享尽享”。落实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重点在减费降税、金融支持、转型升级等方面,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复工复产企业所需的优惠政策,扩大我县企业的受益面。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

三是强化对企服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监控和指导,重点关注停产、下滑或增亏的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对内挖潜力,对外开拓市场,促进企业快速发展。要把握疫情影响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机遇,勇于转变发展经营思路,通过技术改造,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应用新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